为您服务大连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

大连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

            

一、异地转诊就医

大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因病确需转往异地(京、沈、沪为主的副省级城市、三级以上医保定点)医院诊治的,须由大连市医院医保科办理网上转诊直接结算登记备案,恶性肿瘤、器官移植等重大疾病需连续、多次住院治疗的,转诊后一年内有效。

            

1.二十医院:包医院、医院医院,即大连医院、大连医院、医院、医院、医院、医院、医院、医院、医院、中国人医院、医院;医院、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、医院、医院、医院、医院、医院、医院;医院、医院医院(医院)、医院、医院、医院、医院、医院。2.登记备案:大连市参保人经由大医院医生开具转诊单,持二代激活的社会保障卡(下称社保卡),到该院医保科办理网上转诊联网登记,可选择就医地不超过10所医院。3.异地持卡住院直接结算:登记备案后,领取《辽宁省大连市跨省/省内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》及《异地转诊治疗告知书》,之后可在选定的就医地医院,按实名制等有关规定,持本人社保卡住院并直接结算。4.就医地住院直接结算标准:①执行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;②执行参保地(大连)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、支付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。5.现金垫付异地医疗费的情况:①已经异地住院或社保卡未激活的,可在住院后5个工作日内医院医保科办理网上转诊现金结算登记,选择1所就医地(京、沈、沪为主的副省级以上城市)三级医院。②就医地医院直接结算未成功退改为现金住院的。③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。④门诊透析治疗。⑤病情符合转诊规定但医院办理登记备案的。⑥病医院开具转院单医院治疗的。其中,⑤和⑥提高个人自付10%。6.现金垫付医疗费审核报销:本人或代办人持本人激活的社保卡及下列材料:①治疗后一年内的未支付其它社会保险待遇的原始收据及明细;②住院病案;③放疗病案(指放射治疗的);④门诊特药治疗病志(指认定特药待遇的);⑤门诊化疗病案或透析治疗记录病志(指门诊化疗或透析治疗的),提交到属地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窗口(本人自行留存复印件),按大连市医疗保险规定办理。7.审核报销领取支票:审核报销原始凭证单据(见6.审核报销)、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、本人任意储蓄卡、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(指未成年人)、死亡证明及具备法律效力的顺位继承人授权书或公证书(指死亡人员)、《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》(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、加盖单位财务章)、账证商店出售的非经营性专用收款收据(指企业职工、加盖单位财务章)。8.审核报销办结时间:30个工作日;转实地稽查、专家会审认定或上报请示的延长至3-6个月。

二、异地突发急诊急救住院

大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因探亲或出差等原因临时外出期间,在异地(大陆境内)突发急诊急救,或大学生寒暑假(包括休学期间)在原户籍地发病,可以就近医院住院(本人现金垫付住院医疗费),住院后5个工作日内注册并登录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(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中科让您寒假告别白癜风
中科携手共抗白癜风



转载请注明地址:http://www.gongjingxirouass.com/grzc/3465.html
  • 上一篇文章: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热点文章

    • 没有热点文章

    推荐文章

    • 没有推荐文章